EB-5是一个基于投资的移民计划,[[美国eb5投资者|外国EB5投资者]]通过在美国投资并为美国工人[[美国eb5创造就业机会|创造就业机会]],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或“绿卡”。 投资105万美元或80万美元(如果项目在[[目标就业区_tea|目标就业区]]则投资80万美元)([[美国eb5投资款|投资款]])并为美国工人创造10个至少持续2年的[[全职美国工作岗位|全职美国工作岗位]]。的投资者,可以为自己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获得永久居留权(或绿卡)。要获得“投资”资格,投资者的项目必须具有商业风险。 该计划有各种要求和规定,如如何计算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哪些文件等。有两种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或通过[[美国eb5区域中心|联邦指定的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时,投资者直接投资于创造就业的公司,包括开办自己的企业,或购买、投资现有企业。 合格的区域中心都需要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进行预审批。区域中心试点计划的核心目的是使投资者更容易进行EB-5投资,简化[[美国eb5处理流程|移民局的审批流程]],并进一步促进美国经济增长。区域中心基本上可以承担所有管理和创造就业岗位的责任。区域中心是一个强大的创造就业岗位的实体,可以像“基金”一样将多个投资者聚集在一起,同时拥有[[美国eb5直接或者间接创造就业岗位|直接和间接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 每年为EB-5投资者及其配偶([[美国eb5婚姻变动|过程中婚姻变动]])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特殊情况:[[美国eb5收养子女|收养子女]])发放的签证有约10000张。每个国家每年的签证限额为7%,即大约700张。年度限额于每年的10月1日重置。 大多数国家不会超过其年度签证上限,任何未使用的签证都可能适用于需求过剩的国家。但是,当EB-5签证的总需求量超过每年10000个签证的限额时,就会出现[[美国eb5排期|排期或签证积压]]。排期适用于[[美国eb5i-485|I-485身份调整]]或DS-260[[美国eb5领事处理|领事处理]]阶段,会延长收到移民签证(和有条件绿卡)的等待时间。 获得绿卡后,需要[[美国保留绿卡身份|保留绿卡身份]],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还可以申请[[美国入籍|入籍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