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EB-5投资者位于美国境外,或者在I-526申请获得批准时,EB-5投资者没有资格提交I-485申请以调整身份,则EB-5投资者必须申请领事处理以获得移民签证。
I-526申请获得批准后,通知将发送至国家签证中心(NVC),该中心将发送一份费用发票。EB-5投资者将提交主申请人及其随行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的民事文件,并提交DS-260表。支付相应费用并提交文件后,如果EB-5投资者(或配偶)的出生国签证可用,NVC将安排在相应的美国领事馆进行面谈。
在此过程中,领事馆将确定EB-5投资者是否可以进入美国。这包括犯罪背景调查、签证记录、医疗状况等。
在面谈中,领事官员不会重新裁决I-526申请,但他们可能会询问EB-5投资、项目和其他细节等。移民律师会为EB-5投资者的领事面谈做好准备。
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12个月,具体取决于领事馆。收到移民签证后,EB-5投资者需要在6个月之内进入美国,并开始为期2年的有条件居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