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美国EB5新政时代拉开帷幕,众多向往美利坚的投资者跃跃欲试。面对市场上众多类型的EB5项目,我们应该从哪些角度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呢?下面环球小编将从EB5的投资模式和投资类型来进行探讨。
【EB5投资模式】
EB5从1990年诞生至今,最开始就是最简单的直接投资模式,相当于投资者需在美国进行投资创业,直接雇佣十个人并维持雇佣,但这对于不熟悉美国商业环境和企业运营的外籍人士而言是很困难的。
1992年美国政府在EB-5移民法规中特别设立了区域中心移民法案。区域中心是获得移民局批准的实体机构,相当于一个具有海外融资资格的“天使投资人”,负责发起申请指定区域内的商业项目并对后续运营进行管理监督,募集海外EB5投资者对项目进行投资。
区域中心的项目优势在于以下几点:
1. EB5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角色无需参与实际经营管理,投资人省心省力
2. 移民局对就业创造的要求放宽至了间接创造,这意味着区域中心项目的就业创造更容易实现,绿卡安全性更有保障。
3. 有专业的团队来帮助投资人筛选优质EB-5项目并进行监管,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风险
总结:对比直接投资,区域中心模式实现就业创造更灵活,且能让投资人做到省时省力,所以目前有95%以上的投资者都选择的是区域中心投资模式。
【EB5投资类型】
在区域中心项目中,从投资行为本质上我们也可以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
股权投资可以理解为所有EB5投资人同时入股一家企业作为股东,未来如果项目经营好,利润越多,分红收益则越高,但因为股权投资模式是没有抵押物的,一旦项目经营状况和盈利出现问题,资金返款的风险性更高,所以这是一种收益高风险高的投资类型。
债权投资,EB5投资者和项目方之间就是借贷关系,简单的理解就是投资人把钱借给项目方,投资者作为项目的债权人。债权投资风险更低,主要因为2个原因:一是债权在资金退出时是高于股权的;二是因为投资人享有抵押物作为借款担保;因此当前大多数投资者还是会倾向于选择低风险的债权投资项目。
在挑选了贷款类型之后,投资人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分析挑选项目,例如:项目是否开工,是否已经产生就业创造,项目方的背景经验,区域中心的经营历史等。在当前新政的合理周期下,只要项目方合规经营,在投资到期后投资人均可按协议收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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