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是一个基于投资的移民计划,外国EB5投资者通过在美国投资并为美国工人创造就业机会,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或“绿卡”。

投资105万美元或80万美元(如果项目在目标就业区则投资80万美元)(投资款)并为美国工人创造10个至少持续2年的全职美国工作岗位。的投资者,可以为自己和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获得永久居留权(或绿卡)。要获得“投资”资格,投资者的项目必须具有商业风险。

该计划有各种要求和规定,如如何计算工作岗位、需要提供哪些文件等。有两种投资方式:直接投资或通过联邦指定的区域中心投资。直接投资时,投资者直接投资于创造就业的公司,包括开办自己的企业,或购买、投资现有企业。

合格的区域中心都需要在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进行预审批。区域中心试点计划的核心目的是使投资者更容易进行EB-5投资,简化移民局的审批流程,并进一步促进美国经济增长。区域中心基本上可以承担所有管理和创造就业岗位的责任。区域中心是一个强大的创造就业岗位的实体,可以像“基金”一样将多个投资者聚集在一起,同时拥有直接和间接创造就业岗位的能力。

每年为EB-5投资者及其配偶(过程中婚姻变动)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特殊情况:收养子女)发放的签证有约10000张。每个国家每年的签证限额为7%,即大约700张。年度限额于每年的10月1日重置。

大多数国家不会超过其年度签证上限,任何未使用的签证都可能适用于需求过剩的国家。但是,当EB-5签证的总需求量超过每年10000个签证的限额时,就会出现排期或签证积压。排期适用于I-485身份调整或DS-260领事处理阶段,会延长收到移民签证(和有条件绿卡)的等待时间。

获得绿卡后,需要保留绿卡身份,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还可以申请入籍美国